项目概况
河南省平原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生活物资和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河南省平原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生活物资和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蔬菜、鸡蛋)包一 | ****** | ****** |
2 | 豫政采(2)******-2 | 河南省平原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生活物资和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水果)包二 | 700000 | 700000 |
3 | 豫政采(2)******-3 | 河南省平原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生活物资和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干调、杂粮、大豆油)包三 | ****** | ****** |
4 | 豫政采(2)******-4 | 河南省平原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生活物资和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百货)包四 | ****** | ****** |
(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2******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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