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官网(网址******/),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woc-gyzc-2024-052
******学院青年路东侧楼外墙维修项目
3.招标控制价:18.4万元
******学院青年路东侧楼外墙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有高空作业操作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上述人员在本公司就职(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开标当日,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4.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针对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无弄虚作假的声明。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学院(******/)官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6日0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6日09时00分
******学院行树楼102室。
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5.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各供应商应将密封合格后的投标文件按时递交至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注:递交文件时,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学院网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学院行树楼102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一财富广场5号楼10层100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woc-gyzc-2024-052
******学院青年路东侧楼外墙维修项目
3.招标控制价:18.4万元
******学院青年路东侧楼外墙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有高空作业操作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上述人员在本公司就职(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开标当日,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4.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针对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无弄虚作假的声明。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学院(******/)官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6日0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6日09时00分
******学院行树楼102室。
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5.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各供应商应将密封合格后的投标文件按时递交至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注:递交文件时,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学院网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学院行树楼102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一财富广场5号楼10层100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