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建设局组织召开“古浪县土门镇永东村公租房小区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报告修改内容,截止2024年8月30日,已完成报告修改内容,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古浪县土门镇永东村公租房小区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位于古浪县土门镇永东村公租房小区西侧,项目现已建设完成4.2MW生物质热水锅炉2台(1用1备)及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环保工程。因验收期间备用锅炉故障,本次验收只针对项目主用锅炉(锅炉房东侧锅炉)进行验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局
通讯地址:古浪县土门镇永东村公租房小区西侧
联系人:唐顺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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